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取消单件元限额,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将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取消单件元限额,并将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
根据33号公告,离岛是指旅客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开海南本岛,但是不离境。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免税额度提高,免税范围扩大,绝大部分商品不限购买数量,是33号公告的突出变化
根据33号公告,免税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免税范围新增平板电脑、手机、无线耳机、微型机、小型计算机、电子游戏机及酒类7种商品,共囊括45种商品。同时,33号公告取消了单件商品额度限制和大部分商品数量限制,其中,化妆品、手机、酒类等少数商品仍受购买数量限制。根据《离岛免税商品品种及每人每次购买数量范围》规定,化妆品每人每次限购30件,手机每人每次限购4件,啤酒、红酒、清酒、洋酒以及发酵饮料等酒类,每人每次购买不超过毫升。化妆品、酒类的“购买次数”,以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这些变化,都大大降低了离岛旅客购物的税收成本。
离岸免税到底有多优惠?以1瓶到岸价元人民币的红酒为例,关税14%,消费税10%,增值税13%,税款合计.14元。含税1.4元/瓶,免税元/瓶,能省30%的钱。当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具体税率因具体商品而不同,所以,买的商品价格越高、税率越高,也就省的越多。作为海南旅游业的一张“金名片”,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逐步放宽,大幅提高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让旅客消费能力在海南自贸港内充分释放。
(二)适用对象
消费者须为年满16周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离开海南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同时,离岛方式不限,包括飞机、火车、轮船。
为确保符合“离岛”身份,旅客在购买免税品时,须主动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大陆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以及离岛搭乘运输工具凭据(机票、火车票、船票)。值得注意的是,33号公告对海南岛内居民无差别对待,只要满足以上规定,也可享受离岛免税优惠。
(三)消费场所有范围
旅客只有在符合规定的免税商店内消费,才能享受33号公告的税收优惠。目前,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店,共有4家,分别为: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同时,旅客可以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消费。除到免税店内消费外,还可在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如果采用线上方式消费,购物人与支付人须一致。
(四)提货方式
为方便出行,在旅客购买免税商品后,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至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的指定区域。旅客须凭购物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区域提货。
(五)免税商品须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六)超额消费须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
离岛旅客如果超额、超量消费,须根据现行规定,照章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在缴纳相关税费时,完税价格如何确定“有学问”。根据《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年第79号,以下简称“79号公告”)规定,超出年度免税购物额度、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为方便纳税人,离岛旅客可以通过离岛免税商店向海关办理税款缴纳手续。可以直接点击下面中免小程序注册会员购买商品。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如果离岛旅客年度免税购物额度有剩余,在缴税购买超出免税限额的商品时,海关以“离岛免税商店商品零售价格减去剩余的免税限额”作为完税价格计征税款。
二是如果旅客购物时不使用年度免税购物额度或者超出限量购买的,海关以离岛免税商店商品零售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计征税款。
离岛旅客需要注意的是: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对违反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