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复盘你值得一看的增值税易错易混考

1.不属于混合销售: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改增通知”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2.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选项A不符合题意,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是以免租一定租赁期限为前提的,并不是“无偿赠送,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无须按视同销售规则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选项C不符合题意,酒店住宿的同时,免费提供餐饮服务(以早餐居多)、矿泉水、水果、洗漱用品、免费洗衣服务等,作为酒店的一种营销模式,消费者统一支付对价,不列为视同销售范围,不需要另外组价征收增值税,而是按酒店实际收取的价款,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提示]对于酒店明码标价提供的餐饮服务、橱窗内销售物品、房间内餐饮迷你吧、洗衣服务等,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人,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4.选项A不符合题意,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一-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不符合题意,商业银行提供委托贷款服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于提供金融代理取得的收入,应按“商务辅助服务一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而不是“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5.[提示](1)“邮政服务“不同与“现代服务一物流辅助服务”中的收派服务,主要的区别在于应税服务的提供方,只有中国邮政集团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才是邮政服务。(2)收派服务#快递服务,快递服务包括收派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企业应就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分别核算。快递服务与收派服务的联系如下图所示:6.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照电量向发电企业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按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7.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8.M公司在中国境内提供了“现代服务业一商业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管理费)和“销售无形资产一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一冠名权”,对取得的收入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M公司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应以购买方(B公司)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的增值税税款=+(1+6%)x6%++(1+6%)x6%=18(万元)M公司实际收到的管理费和冠名费的合计金额=+-18=(万元)。9.“货运代理服务“和“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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