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其实在我国历史上,税收的种子在夏朝已经开始萌芽发,发展演化到现在,已经有多年的历史。在夏朝时期,税收被称作贡,想必大家看古装剧时会经常听到进贡这个词。夏朝时期,各诸侯会将值钱的东西进贡给君主,当时并无严格的法律规定,因此贡品的种类、数量全凭各诸侯的意愿,伴随着国家的发展,王室开支的增加,自愿纳贡显然难以满足其需求,君主开始征收新税,并获得了各贵族阶层的支持。
在长达多年的封建社会里,我国的税收制度一直停留在古老、简单的直接税阶段,而这一阶段税收制度随意性大,多采取掠夺、猎力的方式,不考虑民众过得是否辛苦、是否有尊严。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税收的根本目的变成了强国与富民,因此,如何将税收“用之于民,造福于民”显得更加重要。
其实税收这个词语对大家而言并不陌生,我们日常的衣、食、住、行都和税收息息相关:你去商场买衣服,衣服的标价里面就包含了增值税;你去饭店吃饭,最终付的钱里也会有增谊税;你购买了一套居民住房,就会涉及契税,买来的房子对外出租还会涉及房产税;你购买私家轿车,就会涉及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私家轿车要正常行驶,你需要购买汽油,汽油是由原油加工而成的,原油又会涉及资源税、消费税。可见,税收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朱熹是我国南宋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朱熹在《朱子训子贴》中写道:“国课早完,虽囊空虚,独有余庆。”朱熹谆谆教育子女: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法,足额及时地将所纳的税款缴入国库,不应拖欠国家税款一分一厘;即使让自己因此变得经济拮据,却仍感到心安理得,内心由衷地感到欣慰,因为自己尽了一个纳税人所尽的义务了。
《征管法》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进税法公元前年,赵奢担任赵国的税务最高长官。在都城邯郸,赵王的弟弟平原君开了九家大型店铺,分别由其九个官家负责,这九个官家侍仗权势,偷税逃税,抗拒缴纳国家税款,并将前去收税的税务官打伤。赵奢闻此事,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冒着被杀、罢官的危险,依据当时的法律,果断地处死了这九个管家。平原君闻讯,扬言要杀死赵奢。赵奢镇定自如,据理力争:“你是赵国受人敬重的权贵,如果任由你藐视税法,那么国家法律的力量就会被削弱;国家法律的力量被削弱了,那么国家的实力就会被削弱;国家的实力如果被削弱了,那么周边的其他国家就会虎视耽耽,趁机侵犯我国。到那时,赵国灭国了,你有什么富贵荣华可言。以你所处的地位,如果能奉公守法,上下就能团结一致,国家强大,政权才能稳定。”平原君被赵奢的这一番大义凛然的话深深感动,顿时怒气全消,内心惭愧而走。赵奢的秉公执法,很快使赵国国殷民富。赵国也逐渐成为春秋战国时期的七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