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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我国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了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次消费税,汽车就是其中之一。但随着产业发展、消费升级以及征税技术的进步,再加上国家建立现代化税收体系已成大势所趋,汽车消费税的改革就显得更加迫切和必要。前不久,财政部在《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号(财税金融类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明确表示,下一步消费税的改革方向,主要是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目前正在按照国务院部署,逐个品目论证可行性和方案,统筹推进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
按照答复函中的内容,上一次未被纳入消费税征收后移范畴的汽车,这一次有望被惠及吗?现在是否具有可行性?就此,《中国汽车报》采访了多位行业专家,共同探讨汽车消费税后移是否可行。
《方案》发布曙光初现
年9月26日,我国正式发布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三项改革措施。
据了解,我国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共有15类,包括烟、成品油、小汽车、酒、贵重首饰珠宝、摩托车、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和球具、游艇、高档化妆品、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鞭炮烟火、电池、涂料。而《方案》提出,将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也就是说,汽车并未被列为第一批改革的实施对象。中科院战略咨询院产业科技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晓明也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由于下游批发零售商数目远多于生产厂商,将征收环节后移会增加纳税人户数、提高税收征缴成本、加大征缴难度,预计消费税改革会是一个稳步推进的渐进过程,距离汽车业成为受益者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
不过,《方案》的发布仍然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的改革势在必行。
也正是因为看到了当下税制改革的大方向和新契机,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汽车行业的代表和委员们纷纷在今年的议案、提案和建议中再次发出关于消费税改革的呼吁。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提出,鉴于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税收引导消费的效用,拓展地方收入来源,需要加快实施汽车税收改革,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由目前的生产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并建议中央与地方“五五共享”;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留平也提出,促进汽车产业消费和发展的政策要进一步落地落实,要加快破除在汽车消费领域的限制性政策,当前汽车消费税和购置税主要是中央税,建议改为由中央和地方共享,这样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也便于地方政府用此资金建设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此次,财政部在《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号(财税金融类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再次提出消费税后移的问题,给了汽车行业人士更多期待。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刘瑞表示,目前只是给予了答复,距离具体方案和政策落地可能还需要至少两三个月的时间,汽车行业是否会被纳入改革范畴,得视税改的具体进程和安排而定。
征收后移利好车企消费者态度也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