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节税举例分析大熊猫财税财经

消费税节税举例分析关于消费税的节税在之前的视频有所解释,但是本人做视频还是新手,做的难免有些简单,可能大家理解的不算透彻,在此表示歉意。今天,就消费税具体怎么节税予以举例数据分析。消费税作为普通人理解,可以理解为非生活必需品在商品流转过程中需要缴纳的一部分税,也可以理解为“奢侈税”。在这里我红酒行业为例进行详细的讲解,使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比如,一家红酒的生产型企业,其中的一个单品生产成本为30元每箱,它的直接对外销售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元每箱,那么按照现行的消费税法要求它所需要的缴纳的消费税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元×10%=10元。那么基于上面的例子,我们来探讨这部分消费税是不是一定要交呢,站在税务局的角度,这部分税交的没有问题,因为生产型企业交的这部分税的核算方式和金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作为咱们财务核算人员不应该完全这么考虑问题。因为,按照现行的税法规定,消费税虽然在工业生产型企业出厂时需要缴纳并最终由终端消费者承担,但是进入商品流通环节后并没有这部分消费税,也就是说商品领域是没有消费税的。那么,这就为咱们进行节税创造了很大空间。具体操作的方法为:首先,成立一家在股东和法人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都和原生产企业都没有关系的商贸公司,最好是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然后,红酒产品由生产型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以较低价格(通常不低于成本价格的10%的利润率进行销售,这是因为通常公司财务核算不明时税务局会默认企业至少有10%成本利润率)销售给这家成立的商贸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这里我们假设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的价格为40元,那么这时候产生的消费税为40元×10%=4元,然后再由乙公司以元的每箱价格销售给自己的最终目标客户。这样一来,无形中就为甲公司(实际的销售企业)节省了6元的税费成本。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是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在公司与公司之间也没有产生关联交易。大家看消费税消费税节税方法举例这就是前面所说到的,为什么在成立乙公司的时候,这家乙公司必须股东和法人以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尽量与甲公司没有法律形式的任何关系。因为,一旦有股东的重复、法人的重复、高级管理人员重复任职,就极易被税务等监管部门认定为关联交易,而一旦认定为关联交易,整个操作过程中由甲公司销售到乙公司过程中是不被认可的,那么整个消费税的节税过程就失败了。所以,关于乙公司成立过程中我提醒的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大家一定引起足够的重视。最后,我再总结下整个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关键词:成本利润率、乙公司组织形式、关联交易。这是我以生产红酒的工业行业所积累的经验为例进行的举例说明,欢迎大家关于消费税的节税方法能有更好的想法建议,咱们可以共同探讨,共同进步,为企业的生存发展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和智慧!谢谢大家!作者:财税老闫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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